中国首次将调查失业率列入预期目标 这意味着什么?2018/3/6 9:58:56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3月5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总理李keqiang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首次把城镇调查失业率这一指标作为预期目标,以更全面反映就业状况,更好体现共享发展要求。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什么是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调查失业率是通过城镇劳动力情况抽样调查所取得的城镇就业与失业汇总数据进行计算的,具体是指城镇调查失业人数占城镇调查从业人数与城镇调查失业人数之和的比。
长期以来,中国官方公布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一数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发布。所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但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这项统计不仅未包含未到人社部门自愿失业登记的城镇人口,也不能反映大量进城务工非城镇户籍人口的就业状况。近十年,这一数据稳定在4.0%-4.3%之间。
相比之下,城镇调查失业率要高出不少。2013年,李keqiang在英国《金融时报》撰文透露,2013年上半年中国调查失业率为5%,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对外披露调查失业率数据。而根据北京大学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项目的研究,2012年中国城镇人口失业率在4.4%-9.2%之间。
2017年10月,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邢志宏在介绍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时称,31个大城市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已经连续七个月保持在5%以下,9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仅为4.83%,这是2012年以来的一个低点。
两种失业率区别何在?
《中国社会保障》2008年第8期刊登《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比较》一文指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有五大不同。
对失业的认定不同。登记失业人员以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确定失业的主要标识。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无论其是否失业都不能视作失业人员。因此,不少目前没有工作,有劳动能力且积极寻找工作但并未去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人员都被排除在外。而调查失业人员只要求在一定时间内采取了寻找工作的行动,如应聘、托人找工作等,而不强调是否登记。
对象范围不同。中国对登记失业人员的规定是户口在城镇的劳动力,既不包括进城务工经商的进城农民工,也不包括在城市间迁徙流动而未转移户籍的城镇户籍人口。而调查失业人员则是城乡常住人口中的劳动力,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不仅包括户口在城镇且常住城镇的劳动力,还包括户口不在城镇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数据口径不同。在登记失业率的计算中,分子和分母指标的人口范围口径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就业人数统计与登记失业人数统计的人口范围口径是不同的,即我国的就业统计中并没有一个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人口范围口径相同的城镇就业人数指标。实际计算中采用的城镇就业人数指标的口径大体是实际常住人口,是远远大于城镇登记失业的户籍人口统计口径的。而在调查失业率的计算中,分子和分母指标的人口范围口径是一致的,均为实际常住人口。
统计指标体系不同。现行登记失业率统计指标体系过于简单,仅有登记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两个指标,除了有按省份和城市分组的数据外,几乎难以获得按其他特征分类的结构性失业率数据,如:性别、年龄、职业、行业等。而调查失业率则有比较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
对失业者的年龄限制不同。1995年以前,我国城镇登记失业是以男16—49岁,女16—44岁为申请登记的年龄界限;1995年以后将年龄界限放宽至退休年龄,即男16—59岁,女16—49岁。而调查失业率则仅仅对劳动年龄下限作了规定,即16岁,没有设置年龄上限,这既符合统计上的可比性原则(就业人数中包括了退休年龄以上的就业人员),又符合国际上对失业的定义。
列入宏观调控目标释放什么信号?
客观地说,中国将城镇调查失业率列入发展目标的一个背景是,以GDP增长目标作为政策目标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此前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失真。
日前,在清华五道口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宏观调控指标专题研讨会上,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等专家就指出,以GDP增速作为宏观调控核心目标,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激励地方加速发展经济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弊端越来越明显。这种体制导致了地方和国企过度负债、高杠杆率带来的金融风险、经济结构失衡、环境恶化和数据造假等问题。
这些专家呼吁中国将就业稳定纳入宏观调控目标,取代GDP增长目标。
事实上,目前全球主要国家的核心宏观调控指标大多是稳定就业和防范通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驻华首席代表席睿德(Alfred Schipke)说, G20国家中绝大多数都已经采用稳定就业作为主要调控目标。有的国家使用很具体的失业率目标,有的国家只是对就业目标做定性表述,即保证就业基本稳定就行了,并不设定具体的失业率的数量目标。
马骏和中国金融40人论坛高级研究员张斌指出,在中国,由于劳动年龄人口的快速下降(2011年劳动人口就开始下降,去年下降500多万人,不远的将来劳动人口降幅可能达到年均700万、800万),GDP增速与就业改善之间的正相关性(奥肯定律)已经被打破,在一段时间内甚至可能出现负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中GDP增速目标与就业稳定目标之间只能二选一,否则就会出现目标之间的冲突。
专家们表示,用就业代替GDP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之一,并非意味着GDP这个指标就不存在和不发挥作用了。根据国际经验,一般政府权威机构(如央行和财政部)会每年发布一个年度GDP增速的预测,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名义GDP的预测值编制财政收支预算,企业也会参考GDP的预测值来预测本行业的销售、生产和投资活动的增速,资本市场也会参考GDP的预测值来规划投融资活动。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稳中向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各类风险有序有效防控。
政府工作报告表示,上述主要预期目标,考虑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符合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际。从经济基本面和就业吸纳能力看,6.5%左右的增速可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