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2018/4/18 9:49:37
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金口镇凤凰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操作、截留资金等问题。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凤凰村为不符合条件的4户村民违规办理危房改造手续,发放危房改造款共36000元;为4户低保对象办理危房改造手续,其中截留2户危房改造资金共16000元存入村委账户,并为另2户未进行改造或未按申报标准进行改建的村民发放危房改造款共329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李忠五、村委委员兼村会计房展玲、村“两委”委员于振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
田横镇彭家屯村党支部书记彭栋兴在办理医疗救助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8月,彭栋兴在其儿媳孙某某向镇民政部门申请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期间,安排不符合申报标准的孙某某将个人名下的车辆过户给他人;伪造关于研究孙某某医疗救助问题的会议记录,安排工作人员填写有关表格上报有关部门。彭栋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通济街道枣杭村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6月至11月,于承平在担任枣杭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具体负责审批农民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将3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审批,其中一户为其子于某超,存在履职不力、有失公平的问题。枣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于家涛对此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于承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家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3户村民被取消购房资格。
通报指出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和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扶贫及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前开展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线索督查督办,严肃查处扶贫及民生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落实中央和上级政策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