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助老食堂每日须向老人至少提供一顿午餐2018/5/26 9:50:55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市政府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0处”列入了2018年市办实事项目,确定每区(市)新建2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5月23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社区助老食堂原则上不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均对居民开放,每日必须做到向老年人至少提供一顿午餐。被列入2018年市办实事的20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建成投入使用,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每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综合奖补资金。
通知中对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进行了功能定位。社区助老食堂坚持公益属性,首先为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独居、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社区助老食堂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服务其他群体。2018年10月底前每区(市)(不含高新区)新建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2处,其中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助老食堂各1处。